邬卫君,男,汉族,1968年1月出生,山西河曲人。2004年12月毕业于内蒙古党校经济管理专业,研究生学历。1991年9月参加工作,199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东河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三级高级检察官。
1987.09—1991.07 内蒙古师范大学化学系化学专业;
1991.07—1991.09 待分配;
1991.09—1995.06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职工大学办公室工作、团委书记;
1995.06—1998.06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公诉科、研究室科员;
1998.06—1999.10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公诉科、研究室科员、助理检察员;
1999.10—2001.05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都仑区区委办公室秘书;
2001.05—2004.03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都仑区区委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副主任(副科级)(其间:2002.09—2004.12内蒙古党校研究生班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2004.03—2006.05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都仑区区委政法委副书记(正科级);
2006.05—2009.10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都仑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纪检组长(正科级);
2009.10—2012.05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都仑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正科级);
2012.05—2013.02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白云鄂博矿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副处级);
2013.02—2018.06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白云鄂博矿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副处级);
2018.06—2020.05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白云鄂博矿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副处级)、四级高级检察官;
2020.05—2021.12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白云鄂博矿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副处级)、三级高级检察官;
2021.12—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东河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副处级)、三级高级检察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