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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工作报告
时间:2019-02-1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包头市东河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9212日在包头市东河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上

 

包头市东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齐荣

 

各位代表:

现在,我向大会报告检察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人员提出意见。

2018年,区检察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区政府的支持和区政协、社会各界的监督下,以提档升级,全国一流为目标,围绕大局履职尽责,为建设富裕、和谐、美丽、幸福新东河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2018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精准定位,服务保障发展大局

防风险,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为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办理了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8件。重点打击网络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办理一起涉及38名被害人、涉案金额高达25万元的金融诈骗案并追诉漏罪4起,有力维护了社会秩序和公民合法权益。

促发展,加强企业司法保护。深入企业了解诉求,针对信用卡诈骗案中金融企业维权难、民营企业知识产权保护难等问题,引导企业依法维权。同时加强涉企案件的审查力度,对涉罪的企业管理人员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1】,防止因个人犯罪影响企业正常经营,让企业家卸下思想包袱、轻装前进。此项工作被自治区检察院、包头市委办公厅作为工作经验转载。

惠民生,参与社会治理创新。以强化司法保护为抓手,支持弱势群体向法院提起诉讼54件并全部被采纳开展农民工讨薪问题专项监督,与区政府会签文件,合力为240余名农民工讨回拖欠工资570余万元维护社会公益,办理了利用销售保健品、微信群挂号看病等方式诈骗近300名老年人的新型案件,保障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优环境,助力碧水蓝天工程。建立打击犯罪、综合治理、恢复性司法的生态检察模式,立案查办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资产保护领域公益诉讼2】案件94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83件。在追究一起污染环境案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为了让被告人弥补对我区环境造成的破坏后果,首次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并达成赔偿环境损害损失25万余元的调解协议,目前被告人已履行全部赔偿义务。

为确保生态环境彻底得到改善,现场回访了中央环保督察发现的51个问题整改情况,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拆除了三栋占地3.16亩的违法建筑保护母亲河,实地调查发现黄河东河段违法排污口,为防止水资源遭受污染,督促推进了居民生活污水收集处置工程深入医院和诊所,检查医疗废物处置情况,防止疾病传播和环境污染保障舌尖上的安全,对13所中小学及超市、食宿班开展专项监督,督促规范食品安全措施;督促依法拆除非农设施、整改非法占用林地等,通过公益诉讼办案为政府节约了行政成本

二、全面履职,构筑和谐稳定环境

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依法批准逮捕各类刑事案件317414人,提起公诉621756不批准逮捕97128人,不起诉2844人;法院采纳量刑建议444件,有罪判决率100%。依法严惩故意杀人、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811人;重点打击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和涉黄赌毒犯罪202256人。办理三起利用全能神”“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案对近三年办理醉酒型危险驾驶案件的情况分析被中央办公厅和最高检采用,通过办案成效回应人民群众的平安法治需求。

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受理涉黑涉恶犯罪案件1534人,批准逮捕25人,审查起诉9人,提起公诉4人。从严、从快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实现捕诉顺利衔接,我院在全市先行先试成立了由三名检察长任组长的三个捕诉一体扫黑除恶办案组,以审判标准引领批捕、起诉环节,与公安、法院、监察委建立工作接配合机制,实现专案专办、难案精办、一案贯通。此项工作受到自治区扫黑除恶督导组的充分肯定。

突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一是创建了一体式机构、一流式基地、一制式帮教、一站式护航、一程式巡讲的五位一体未成年人综合工作模式,整合捕、诉、监、防、助职能成立专门未检机构,共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3858人。打造自治区检察系统首家大型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设立纽扣工作室为青少年开展专业心理疏导。今年五月份运行以来共接待青少年及社会各界人士5000余人。

二是探索检察院+团区委、教育局、企业、学校等社会力量参与的“1+N”帮教模式,与正北食品、叮咚速达两家爱心企业建立两个关护基地,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过渡安置和修复帮教,对2名相对不起诉7名附条件不起诉的失学未成年人通过封存犯罪档案、考察帮教,其中2名考上大学、2名考上高职、1名考上高中4名重回校园,使他们零障碍回归了社会。

三是开展反校园欺凌”“防止性侵”“扫黑除恶进校园等系列普法,避免性侵未成年被害人受到二次伤害与公安构建一站式取证、询问等护航机制未成年人检察办案专业化、维权全面化和帮教社会化水平明显提升。

做好检察环节矛盾化解。建设“12309”一站式检察服务中心,满足群众只进一个门就能办成事的需求共接待群众来访147人次。综合运用释法说理和司法救助3】等多元化方式化解社会矛盾,为2名遭受犯罪侵害、通过诉讼仍然无法获得有效赔偿、生活困难无钱就医的刑事案件被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5万余元,体现了检察温情,传递了法治温度。

三、转变理念,实现监督多赢共赢

强化刑事诉讼检察监督。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6件、22件;追捕漏犯21人,追诉漏罪28件、漏犯50人;对侦查活动违法情形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25 份,《检察建议书》13份,强化冤错案件源头预防。对量刑畸轻畸重和程序违法的刑事裁判向法院提出抗诉3依法改判1件,发回重审1件。

强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办理民事行政申请监督案件225件;督促行政机关履职94件;对确有错误的判决向区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3件,对审判程序和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55件并全部被采纳。向市检察院提请抗诉3件,被采纳2件,再审改判1件;对不予抗诉案件释法说理,确保服判息诉。

强化刑事执行检察监督。依法全程监督公安看守所搬迁转押工作,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和纠正违法48件;对29名犯罪嫌疑人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并建议变更了强制措施。开展专项监督,清理涉财产刑案件434件,提出检察建议15件;清理纠正4名判处实刑未执行刑罚罪犯,推动实现惩治犯罪和保障人权的动态平衡。

四、深化改革,把握检察转型机遇

司法责任制改革落地见效。健全了员额检察官退出、增补机制,完善了检察官权力清单及权限配置,设置了11 个新型办案组织。为保证重大疑难复杂、新类型案件办理质效,启动检察官联席会议机制员额检察长带头办案、列席法院审委会,依法履行监督职责,统一司法尺度,捍卫司法公信。

监察体制改革顺利衔接。完成了反贪污贿赂机构的全部转隶和案件线索移交,探索完善监检衔接机制,与监察委联合出台了《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工作衔接暂行办法》等制度,检察长在自治区检察系统首次对监察委查办的首例职务犯罪案件出庭支持公诉,实现了监察程序与司法程序的顺利转换。此项工作被自治区检察院、正义网、检察日报刊载。

五、多管齐下,提升队伍履职素能

讲政治促党建院领导带头抓党建和意识形态工作,依托三校一课教培平台、检务通APP等载体,开展党组书记讲党课、党组成员围绕党建讲业务和线上线下知识测试等活动,编印党员学习手册,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引导干警提高政治站位,保持政治定力。

抓业务强本领。突出实务,分层分类开展职业道德、岗位素能及修改后《刑诉法》运用等业务培训420人次;聚焦实战,一名干警连续打破两项自治区检察系统竞赛项目记录,受到市检察院通报表扬;注重实训,选派6名干警参加上级院公诉、未检业务竞赛并取得优异成绩。

严管理树形象。院党组严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督促落实一岗双责,出台了《三重一大事项精细化监督办法》,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开展岗前廉政谈话、预警提醒谈话12人次,约谈2名违纪干警。以作风建设年活动为载体,全面自查整改,以常态化检务督察严明纪律。

融智慧增效能。建成了集证据展示、语音输入、同步录音等功能于体的无纸化智能检委会会议室;在新建区看守所建成了高标准规范化驻所检察室,实现了双联双控、全覆盖监督和远程提讯,节约了司法资源,提升了监督实效。增强绩效考核科学性,我院获批成为自治区检察系统唯一一家研发网上绩效考核系统单位,待上线运行后将在全区推广运用。

育文化聚检魂。重视检察文化的导向、规范、凝聚、激励功能,构建东检文化体系,在市检察院“10+10+2”党建平台4】上搭建具有东河红色历史文化传承特色的党建阵地,打造院史馆和检察文化长廊,编纂东河检察40年志史,开展文艺创作,组建文体团队,引导干警不忘初心,忠诚履职,为检察事业凝心聚力。

创文明扬正气。突出全国文明单位示范效应,依托五星级女检察官讲堂品牌团队传播文明法治,为2.8万余人开展了法治宣讲;以党支部为单位开展扶贫帮困、救灾捐款、关爱留守儿童等志愿服务。在崇德向善的浓厚氛围熏染下我院一名干警在早晨上班途中拾得2.3万元现金及多张银行卡后坚持在寒风中原地等待并悉数归还失主,弘扬检察正能量体现了我院全国文明单位建设成果。

六、内外并重,提升检察司法公信

健全规范内部监督。严格落实案件统一管理、动态监督制度,全年受理案件1424件,审查各类备案法律文书1556份,发出办案期限预警410次,发布业务督察通报59期,推进执法办案规范、高效、精细。

主动接受外部监督。主动向区委、区人大报告重大检察工作事项。坚持常态化联络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通过微信平台通报检察工作总结、发布动态信息400余期;邀请部分代表、委员旁听并全程监督我院起诉的职务犯罪案件庭审;对走访中民营企业人大代表提出的企业在投融资、招投标签订合同等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为其量身定制答疑解惑普法课。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集体调研我院检察工作;市、区两级政协委员视察我院重点工作;自治区检察院连续两年确定我院为三级检察院检察开放日活动观摩点,邀请四级代表、委员参加活动,现场旁听了我院法治进校园宣讲。

全面深化检务公开。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875条、已生效法律文书582份,发布重要案件信息372条,为辩护人提供网上预约阅卷等服务130次。在两微一端一站一条 5】新媒体平台发布检察信息9800余篇,原创微信被正义网、自治区检察院公众号、新闻头条等媒体转载20余期,多次荣登自治区检察院微信影响力排行榜。

2018年,我院一名干警被自治区检察院荣记个人二等功,一名干警在自治区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竞赛中荣获业务能手称号,代表自治区检察院参加全国业务竞赛,并获自治区检察院嘉奖。我院各类检察信息被国家级、自治区、市级新闻媒体报刊登载247篇,被最高检、自治区检察院、包头市委办公厅等采用35篇,40篇调研文章被国家级刊物登载,一项调研课题被自治区检察院列为重点调研项目并成功结项审批。

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与进步,离不开区委的正确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东河区检察院,向一直以来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各位代表、委员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仍存在许多不足:一是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的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服务全区工作大局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检察刑事、民事、行政业务和公益诉讼工作发展还不均衡全面,检察职能履行还不充分,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还有差距;三是检察队伍的工作理念、综合素能、司法办案质效与检察工作转型跨越发展还不相适应,司法改革成效还未充分释放。这些既是现阶段工作的薄弱点,也是下一步的发力点,我们将认真研究改进,推动检察工作不断提档升级。

2019年工作安排

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创新完善检察工作举措,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一、坚持政治引领,在服务保障大局中砥砺前行

以党的绝对领导统领新时代检察工作,坚持重要事项、重大案件向党委请示报告。始终把公益诉讼作为重要推手,与行政执法机关良性互动,实现保护环境、服务企业、保障发展的多赢效果。主动服务精准脱贫和乡村振兴,为民营企业提供法律服务,为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法治产品。

二、紧扣时代主题,在创新社会治理中彰显担当

加大扫黑除恶攻坚力度,完善线索移交、双向反馈机制,寻线深挖、逐一见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持续打击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刑事犯罪和经济领域犯罪,提升司法办案质效。推动构建全社会参与、全方位保护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体系,完善与公安、法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配套机制,满足人民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等方面日益增长的新需求。

三、聚焦监督主业,在促进公平正义中锐意进取

做实做强做优新时代法律监督主业。强化刑事立案监督,坚决纠正有案不立、以罚代刑等问题;拓宽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渠道,综合运用抗诉、检察建议等手段增强监督刚性;提高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即时性和准确性,探索开展财产刑执行和强制医疗执行监督。实现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轮驱动、全面均衡充分发展,高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四、释放改革活力,在提升检察效能中转型跨越

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坚持扁平化管理与专业化建设相结合,逐步实现人岗相适、人案相适、人事相适;整合侦监、公诉办案力量,实行捕诉一体,打造专业化办案团队;优化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和公益诉讼检察部门设置。有序开展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运用信息化绩效考核激发检察人员干事创业热情,推动各项检察业务走上质效变革、动力变革的快车道。

五、锻造过硬队伍,在主动接受监督中行稳致远

突出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健全教、学、练、战一体化教育培训机制,提升司法办案能力。全面落实从严治检自觉地把检察工作置于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社会各界监督和舆论监督之下,不断改进检察工作,锻造一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绝对忠诚、绝对可靠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征程万里风正劲,重任千钧再启航。新的一年,东河区检察院将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紧紧依靠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倾心尽力、真心为民,齐心合力、改革创新,努力为我区经济社会提速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用语说明

1.羁押必要性审查是指人民检察院依据《刑诉法》规定,对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无继续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建议办案机关予以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的监督活动。

2.公益诉讼检察机关依照法律授权,对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益的行政违法行为或民事侵权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活动。20177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进行修改,正式授权检察机关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担负提起公益诉讼的法定职责。

3.司法救助是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对遭受犯罪侵害或者民事侵害,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生活面临急迫困难的当事人采取的辅助性救济措施。

4.“10+10+2”党建平台包头市检察院以贯彻十九大精神·包头检察在路上为主题,集中展示10个基层院、10 个内设机构、张章宝工作室和潘志荣工作室在党建和检察工作方面的思路、措施和成效,引领全市检察机关强党建、转作风、抓落实、促提升。

5.“两微一端一站一条是指东河区检察院为拓宽检察宣传阵地,构建起的集官方微信、官方微博、手机客户端、门户网站、新闻头条于一体的新媒体网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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