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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工作报告
时间:2017-12-1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包头市东河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7127日在包头市东河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上

包头市东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齐荣

 

各位代表:

现在,我向大会报告检察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人员提出意见。

五年来,在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区政协的民主监督下,我院围绕发展大局,强化法律监督,深化司法改革,加强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稳步发展。

过去五年的工作回顾

一、以服务大局为前提,助力经济社会发展

护航重大民生工程。综合运用检察职能,全程护航北梁棚改工程。设立“北梁棚改工程检察室”,为政府招投标采购项目开通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绿色通道”;开展防洪渠违法建筑现象预防调查和“检察大走访”活动。北梁棚改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被中央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多次报道,被自治区检察院在全区预防职务犯罪联席会议上推广。

组织召开了北梁供水工程预防联席会和自治区检察院挂牌督办的华云50万吨合金铝及自备热电联产机组工程预防联席会,发出的8份检察建议经整改后均收到实效。针对扶贫资金分配等重要环节走访惠农扶贫单位,对行政执法人员、“两委”成员等重点岗位人员开展预防宣讲。

服务非公经济发展。制定了服务和保障我区非公经济发展四项主要措施,办理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涉及非公企业的犯罪案件109138;定期开展检察开放日、法律“六进”1等活动,对企业开展触底检察监督与服务,帮助企业化解经济、劳资纠纷等法律难题,为非公企业发展提供良好的营商环境和有力的司法保障

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集中开展了破坏环境资源、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和安全生产等专项检察活动,办理危害生态资源案、制售假药、伪劣商品案件43件;对无证学幼机构集体供餐食品安全问题发出的检察建议全部落实;对行政机关在生态保护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怠于履职案提起了行政公益诉讼2,有力促进了行政机关严格执法、依法行政。

二、以执法办案为中心,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五年来共受理审查批准逮捕案件18232212人,批准逮捕12601547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22712930人,提起公诉20092506人。法院作出判决已生效18292266人,有罪判决率为100%

从严从快批捕故意杀人、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83121人;从重打击“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615806人;严惩涉众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合同诈骗、信用卡诈骗、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案件6274人;办理涉毒刑事犯罪案件275306人。建立“以审判为中心”3的新型侦捕、侦诉互动协作关系,与公安、法院就证据、事实认定等问题召开联席会,对特大贩毒团伙案、灭门杀人案等重大案件及时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在办理8·7”“法轮功”大案中我院被包头市委荣记集体三等功,两名干警分别荣记个人二等功和三等功,两名干警被市检察院评为“全市十佳优秀公诉人”并荣记个人三等功。

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推行刑事和解制度,对轻微刑事犯罪慎捕慎诉,决定不起诉39落实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殊检察制度,开展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专人办理,实施“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模式4,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83157,对6名涉罪未成年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对涉罪未成年人开展学校、家庭、社区“三走访”,并进行心理疏导、法律援助和犯罪档案封存。为护航青少年阳光健康成长,打造了全市首家青少年警示教育基地。15名优秀检察官被聘为法治副校长,为我区30余所院校开展为期三年的“法治进校园”巡讲。我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被最高检察院通报表扬,并在自治区未检工作大会上作经验介绍。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搭建“五位一体”5新型接访平台,方便和引导群众依法正确表达诉求,共接待群众来访6191360人次,其中集体访64件。探索下访巡访、联合接访等措施,加强信访风险源头治理,清查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率先在沙尔沁镇推行下访工作,在十九大召开前4个月内下访23个自然村,重点摸排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和矛盾纠纷,化解缠访闹访及矛盾纠纷10余起,力保矛盾不出村不出镇,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了和谐稳定的基层环境。我院被自治区检察院评为全区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控申科长荣获最高检察院全国“最美检察官”入围奖,被自治区检察院评为“优秀信访接待员”。

监督服务触底延伸。为方便边远地区群众表达诉求,我院在河东镇沙尔沁镇交界处设立了河东检察室,以“四个+”6模式打造“全方位触底监督服务平台”,为来访群众提供“零距离、低成本、面对面”场所,消除“死角盲区”,实现检力覆盖。检察室工作经验被最高检察院、新华网转载,被内蒙古电视台采访并播出专题报道《群众家门口的检察院》,检察室被自治区检察院荣记集体二等功并作为典型在全区检察系统推广。

三、以惩腐肃贪为重点,加大反腐倡廉力度

推动反腐进入新常态。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4566人,其中大要案22件。所办案件提起公诉后均获法院有罪判决。查办了土右旗沟门镇向阳小区3·25”特大爆炸案背后的职务犯罪,对18人以涉嫌玩忽职守罪立案侦查;查办了自治区检察院5·15专案、通辽市房管局原局长杨敬谦等人涉案金额高达470余万元要案;办理了包头市第六医院7名医生收受药品回扣重大案件;查办了区房管局产权所原所长石富贵等人滥用职权给国家造成282万元经济损失的特大案件;查办了包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青山大队原大队长张强涉嫌贪污300余万元大案和东河区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原局长潘晓海受贿案等一批有影响的大要案件

构建检察“大预防”格局。围绕服务大局开展“五进”等专题预防职务犯罪活动,办理各类企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5900余次,提供预防咨询1100余次,向发案单位发出检察建议30份,为250家单位2.3万人开展了廉政警示教育。打造预防与邮政融合的预防新邮路,形成覆盖城乡的职务犯罪预防网络。预防工作连续多年在全市排名前列,一名干警被最高检察院评为“全国检察机关万名侦防能手人才”。

四、以诉讼监督为使命,促进司法公平公正

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对侦查、审判活动中的违法情形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319份,《检察建议书》140份。监督公安机关立案41件,撤案77件;追捕漏犯44人,追诉漏罪175件漏犯77人;对量刑畸轻畸重和程序违法的刑事裁判向法院提出抗诉11。提出量刑建议809

强化民事行政监督。运用民事行政检察权加强对审判、执行、行政执法的监督。受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325督促行政执法单位履职123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00余万元;支持弱势群体向法院提起诉讼52件。民行法律文书被自治区检察院评为“优秀法律文书”,民行工作连续多年排名全市第一,被市检察院授予模范示范集体称号。

强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违法情形向监管场所发出检察建议169份,催办案件598人次。为清理纠正社区矫正人员脱管漏管情况,对205名社区矫正人员建档备案,采取“核、听、查、访”模式,向区司法局发出检察建议115份。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63件,其中一件被最高检察院评为优秀案件。

五、以接受监督为保障,提升检察工作质效

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坚持向区委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重大事项,先后就预防职务犯罪、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刑事执行检察、检务公开等工作向自治区、包头市、东河区人大常委会作专项报告及工作汇报14次,并逐项落实反馈审议意见。办结区人大常委会交办信访案件3件。定期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通报工作情况,征求意见、建议并认真落实回复;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代表、委员视察、评议检察工作、观摩重大案件庭审、参加重大工程项目联席会等;主动向代表、委员赠阅《检察日报》1200余份,运用“代表看检察”、“委员直通车”两个信息服务平台向代表、委员公开推送检务动态2000多条,发送工作信息590期,保障代表、委员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强化内部监督制约。坚持以党风廉政建设为重点,抓好“两个责任”、“三重一大”制度落实,强化党内监督,完善内控机制。建立干警廉政档案、约谈、函询等一系列执纪监督问责和督察制度,对2名严重违反工作纪律的聘用人员予以开除。组织干警学习中央八项规定、两《准则》、三《条例》,增强廉洁从检意识,营造风清气正的氛围。

强化执法办案监管。建立案件进出口集中管理机制,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受理案件42285514人。从案件受理、流程监控到质量考核开展全程动态监督,审查各类备案法律文书5941份,跟踪监督发出办案期限预警710次,发布业务督察通报134期,推进执法办案规范化、高效化和精细化。

推进检务深度公开。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3579条,公开已生效法律文书973份,为辩护人提供网上预约阅卷等服务359次。在“两微一端一站一条”7新媒体平台上发布各类信息1.2万余条,原创微信被正义网、自治区检察院公众号、搜狐等媒体转载30余期,多次荣登自治区检察院微信影响力排行榜。

六、以从严治检为根本,强化队伍素能建设

坚持政治建检。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三严三实”、“两学一做”、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等活动,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坚持领导班子民主集中制原则,完善党组会、检察委员会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增强班子决策水平和整体合力。建成党员活动室,开展了宣誓、讲党课、主题党日、革命传统教育、军事集训等活动,坚定检察干警的理想信念和使命追求。

坚持改革促检。推进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四项改革任务,完成了自治区以下人财物统一管理,完成了内设机构扁平化整合、人员分类管理,制定了《绩效考核办法》等配套运行机制,严格按照检察官《权力清单》配置权限办案。贯彻落实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开展反贪、反渎、预防职能、机构、人员转隶各项工作,确保转隶和衔接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坚持素质兴检。构建“网上党校”、“网上检察官学校”、“微信检察官学校”与党课为一体的“三校一课”教育培训平台,开展分级分层分类岗位练兵、业务竞赛和技能培训打造法律宣讲品牌团队,女检察官讲堂为包头市60多家单位9000余人进行职务犯罪预防授课,被包头市委宣传部评为“五星级讲堂”,市委党校在我院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挂牌成立了全市首家“体验式教学基地”。

坚持文化育检。以机关文化建设为抓手,组建了跆拳道队、乒乓球队、舞蹈队等文体团队,丰富干警业余文化生活;繁荣东检文化,鼓励干警文学艺术原创,激发向心力和凝聚力。多名干警在全国、全区各类征文比赛中获奖。

坚持科技强检。推进电子检务工程建设,完成了检察专网分级保护建设,建成了集政务、事务、队伍、绩效考核为一体的网上办公办案系统。构建“互联网+检察8智慧检务平台,建成了远程视频接访和提讯系统,完善了对办案人员远程指挥、对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等系统功能。法警大队通过了“全国编队管理示范单位”检查验收及自治区检察院办案工作区复检认证,法警工作连续五年排名全市第一。

五年来,我院争先创优成果丰硕,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被最高检察院评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被自治区党委、政府评为“自治区级文明单位标兵”,被自治区检察院评为“民主法治示范单位”、“管理科学化信息化单位”,被包头市委评为“学习型党组织示范单位”,党总支被包头市委宣传部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被市检察院评为先进基层检察院并两次荣记集体三等功。各类检察信息被最高检察院、自治区检察院和市检察院采用142篇,被各级新闻媒体报刊登载267篇,63篇调研文章被国家级刊物登载,两项理论调研课题获得自治区检察院立项,信息宣传工作多年位列全市首位。我院26个集体43名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和记功。

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区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区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东河区检察院全体干警向各位代表和委员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当前检察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服务发展大局的意识和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促发展、惠民生的成效还不够显著。二是法律监督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监督不到位、不规范的问题依然存在。三是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专业化水平有待提高,纪律作风建设有待深化。四是检察工作的科技含量有待进一步提升,专家型人才短缺,信息化应用存在短板。对此,我们将紧盯问题,下大力气推进解决。

今后五年的总体思路和工作安排

总体思路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区委、上级检察院的决策部署和本次大会精神,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规范司法为抓手、以提升能力为保障、以群众满意为目标,依法履行检察监督职能,为建设富裕、和谐、美丽、幸福新东河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一、围绕服务,全力以赴促发展

毫不动摇坚持党的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主动谋划检察机关服务大局的思路和措施,围绕重大工程建设、生态环境保护、扶贫攻坚等领域,增强保障经济健康发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健全检察环节矛盾化解机制,畅通诉求表达渠道,继续推行下访巡访工作,完善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9等多方参与措施,营造和谐发展环境。

二、忠诚履职,不遗余力抓落实

依法履行打击犯罪、维护稳定职能,严密关注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新动向,持续打击群众反映强烈的电信网络诈骗、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破坏生态环境等违法犯罪,满足人民群众的安全需求。构建“司法介入、社会支持、特殊关注”的未成年人工作体系,发挥新建青少年警示教育基地全景式、体验式、数字化优势,用司法温度呵护青少年健康成长,深化平安、法治东河建设。

三、强化监督,一以贯之强法治

深化司法体制四项改革,完善各项检察权运行配套制度,构建完备的检察监督体系。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抓住侦查、审判、执行等关键环节,实现刑事诉讼监督精准化;健全错案发现审查纠正机制和律师权利保障机制,实现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的有机统一。构建“民事诉讼监督、支持起诉、民事公益诉讼”协调发展的民事检察工作格局。以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为契机,推动检察机关转变观念、转型发展。

四、夯实基础,持之以恒增实效

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面从严治党治检战略部署。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严格落实“两个责任”,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持续推进司法办案规范精细高效。健全考评激励机制,加强队伍规范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推进智慧检察,运用大数据、远程视频、语音识别等科技成果,建设驻看守所一级规范化检察室和“一站式”检察服务大厅。构建东河检察文化体系,打造院史馆、文化长廊,建设一支高素质检察队伍。

五、接受监督,与时俱进树公信

自觉接受党委领导,坚持向区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社会各界监督和舆论监督,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执行各项决议和决定,改进与代表、委员联络工作方式,拓宽接受监督的途径,诚恳听取意见、建议,不断提升检察公信力。

各位代表,今后五年,东河检察院将紧紧依靠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锐意进取,攻坚克难,在服务保障现代化新东河建设中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关于报告中专用名词的解释

 

1法律“六进”】指通过开展普法活动,使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

2【公益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第四款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的,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以审判为中心”】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确保侦查、审查起诉的案件事实证据经得起法律的检验。”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严格依法收集、固定、保存、审查、运用证据,完善证人、鉴定人出庭制度,保证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发挥决定性作用。

4“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模式】是指检察官每接手一起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就要负责该案的审查批捕、起诉、出庭公诉、诉讼监督、犯罪预防、教育挽救工作,实现专人审查、全程办理,为涉罪未成年人提供全面高效、协调一致的检察保护。

5“五位一体”】为拓宽群众信访举报渠道,12309”举报电话、远程视频接访系统、互联网网络举报平台、来信、来访五种信访线索收集渠道相结合,构建起“五位一体”的新型接访平台。

6“四个+”模式】为实现检察监督与服务全方位触底延伸,东河区检察院探索出“四个+”模式,分别是“纵向+横向”,夯实全方位监督的“主阵地”;“专业+综合”,担当无缝隙对接的“护航舰”;“覆盖+网格”,形成化解矛盾的“减压阀”;“公开+宣传”,充当全透明引导的“传声筒”。

7“两微一端一站一条”】是指东河区检察院为拓宽检察宣传阵地,构建起的集官方微信、官方微博、手机客户端、门户网站、新闻头条于一体的新媒体网阵。 

8“互联网+检察】检察机关顺应“互联网+”发展趋势,在职能范围内运用互联网思维,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在司法办案、检务公开、便民服务等方面激发创新智慧与创造活力,通过检察业务流程再造,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构建互联网时代检察工作新模式。

9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指对不服政法机关法律处理意见、以信访形式表达诉求的,由律师作为第三方,听取信访人诉求,有针对性地做好释法析理、提出处理建议、引导或代理申诉等工作,促进案件得到依法公正处理,实现息诉罢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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