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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工作报告
时间:2017-03-1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包头市东河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7310日在包头市东河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包头市东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各位代表:

现在,我向大会报告检察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人员提出意见。

2016年,区检察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主动适应改革新形势和发展新常态,以“立足全区前列,争创全国一流”为目标,强化法律监督、自身监督和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均取得新进展。

2016年工作情况

一、主动融入中心工作,全力服务发展大局

(一)加强对生态环境和食品药品安全的司法保护

围绕行政机关在生态保护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违法行为进行检察监督,行政机关怠于履职案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开展“保护生态环境、食品卫生安全及惠农扶贫”专项活动。依法快捕快诉了一批制售假药、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案件,并结合办案向相关单位提出检察建议,以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和用药安全。

(二)加强对重点民生工程的服务保障

针对扶贫资金分配等重要环节走访惠农扶贫单位,对行政执法人员、“两委”成员等重点岗位人员开展预防宣讲。主动联系走访重大工程项目,组织召开了北梁供水工程联席会和自治区检察院挂牌督办项目华云50万吨合金铝及自备热电联产机组工程联席会,并对施工主管单位、项目负责人、监理人员开展警示教育,监督重大工程项目实施。

(三)加强对非公经济发展的助力支持

打击侵犯非公经济合法权益的刑事犯罪,办理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27件,严肃查办了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向非公企业索贿受贿、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案件,立案查办了行政机关涉嫌单位受贿案,为非公企业良性竞争提供了良好的营商环境和有力的司法保障。

(四)加强检察监督与服务的触底延伸

发挥派驻检察室前沿阵地作用,以“四个+”模式2实现了监督与服务全触底提增驻派出所、刑警队检察室工作质效,核查案件200余起;受理群众来信来访29件,提供法律咨询80人次;聘请村镇检察联络员,排查化解矛盾隐患在最基层。打造法律宣讲品牌团队,我院女检察官讲堂受到市委、自治区党委宣传部领导高度关注并实地调研,为市、区两级196家单位9798人进行了职务犯罪警示教育,检察室工作经验被新华网转载。

二、切实履行检察职能,全力推进平安建设

依法严厉打击暴力、侵财和贩毒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刑事犯罪全年共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366人,提起公诉547人,法院作出有罪判决592人。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轻微刑事犯罪慎捕慎诉,决定不批准逮捕153人,不起诉5人。常态化打击偷拐骗抢、黄赌毒犯罪200余件,从快批捕了恶性故意杀人案,办理了电信网络新型诈骗案210人,提前介入并办理了公安部特大贩毒团伙案。

以审判为中心,完善提前介入和办案质量保障机制,与公安机关召开联席会议,畅通诉讼渠道,形成打击合力,增强办案效果。为维护我区和谐稳定,及时介入公安机关办理的涉访案件并依法快速审查,有力维护了正常的社会秩序和机关工作秩序。

创新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模式,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1930人,对犯罪情节轻微、具有帮教条件的在校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为18名未成年人申请了法律援助。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学校、家庭、社区三走访,在办案中增设“检察官寄语”和心理干预、疏导。 

主动适应涉法涉诉信访机制改革,通过电话、来信、来访、网络、视频接访“五位一体”3信访通道,接待群众来访172人次,其中集体访40人次,受理检察机关管辖案件线索55件,全部分流归口处理。为减轻群众诉累,开展了首次“三级检察机关”远程视频联合接访。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定期排查、掌握访情,提高信访积案化解率。主动为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4创造条件,提高解决信访问题的能力和效果。

三、依法惩防职务犯罪,全力推动反腐倡廉

全年共立案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17人,立案数同比上升88.9%,其中大案9件,涉案金额900余万元,法院作出有罪判决16人。立案查办的原通辽市房管局局长杨敬谦涉嫌滥用职权、贪污受贿73万余元的大案,被法院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5年零6个月,挽回损失73万余元;坚持“打虎”又“拍蝇”,立案查办了包头市公安局交管支队青山大队大队长张强涉嫌贪污公款300余万元大案,查办了两名村干部贪污公款案,为国家挽回了全部经济损失

体现“侦防一体化”职能,办理各类企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2109次,组织开展40多次预防宣讲,检察长带头讲警示教育课,剖析检察机关查办的典型案例,提升警示教育影响力和辐射力。撰写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综合报告,为区委决策提供参考。

四、入强化诉讼监督,全力维护公平正义

强化刑事立案、侦查和诉讼活动监督。对侦查、审判活动中的违法情形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74份,《检察建议书》23份,监督公安机关立案5件,撤案31件。追捕追诉漏犯25人,追诉漏罪36起;对适用法律错误、量刑畸轻畸重的裁判提出抗诉,法院依法改判24人,发回重审12人。

强化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开展“基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推进年活动,重点加强对审判程序违法、执行活动违法、虚假诉讼、违法调解、行政执法的监督办理民行检察监督案件64件,针对审判、执行程序中的问题发出《检察建议书》25份,办理督促履职案件31,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50余万元;支持弱势群体向法院提起诉讼2件;大力宣传民行检察职能。我院民行工作连续多年排名全市第一。

强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加大“墙内”监督力度,向看守所发出《检察建议书》58份,约谈在押人员102人次;安全检查44次;催办案件168人次;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21件,全部被采纳,监管场所无任何监管事故发生,保障了在押人员合法权益。同时延伸“墙外”监督,清理纠正社区矫正人员脱管漏管情况。开展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5,核查法院案件444起,维护了刑罚执行公平正义。

五、持续深化检察改革,全力助推提质增效

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按照上级院部署,完成了员额检察官遴选、检察人员分类管理、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试点工作,首批员额检察官、司法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全部上岗履职。完成内设机构“扁平化”管理,整合为“五部一局”。建立独任检察官和检察官办案组制度,实行检察官业绩考核,改变“三级审批”的行政化办案模式,强化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完成了自治区以下人财物统管工作。

深化检务公开改革。以公开促公正,为最大限度保障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公开了案件程序性信息2055条,生效法律文书402份,为律师提供网上查询35次。开辟“两微一端一站一条” 6新媒体网阵,发布原创微信、微博、手机客户端、门户网站、新闻头条等信息5200余条,传播了检察好声音,弘扬了检察正能量。原创微信多次荣登自治区检察院微信影响力排行榜并被转发。 

    六、从严打造过硬队伍,全力提高整体素质

加强党建,强化担当。对党总支和党支部进行换届选举,并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部署了向张章宝、潘志荣先进人物的学习活动,开展了检察长讲党课、深入革命老区学习、主题党日、检察官宣誓等活动,坚定了干警的理想信念,营造了良好的政治生态。我院被包头市委评为“学习型党组织示范单位”,我院党总支被市、区两级党委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

创新载体,提升素能。“网上党校”、“网上检察官学校”、“微信检察官学校”与党课整合为“三校一课”,开展分级分层分类业务培训,选派干警外出参加各条线学习和练兵40人次。一名干警在自治区检察机关业务技能竞赛中荣获“业务能手”称号   

固本强基,凝心聚力。开展文体活动,丰富业余文化生活;针对干警长期超负荷工作的现状,我院对干警逐一进行了体检,发现一名连续加班多天的反贪干警患有严重心脏病,医院当即决定手术治疗。我院在注重干警身体健康的同时,更加关注心理健康,专门邀请专家进行心理疏导和讲座,缓解干警工作及精神压力,激发向心力和凝聚力。 

七、构建“互联网+检察,全力促进司法规范

完善智慧检务平台筹备建设 “检察服务大厅,打造集控告申诉接访、律师预约接待、案件信息查询、办案全程释法、群众监督评价等多功能为一体的线上线下服务平台,满足群众需求。丰富网上警示教育基地内涵,拓宽受众面。

推进电子检务工程。推动信息化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更新业务装备,建设远程侦查指挥、远程视频提讯系统7,推行电子卷宗,提升工作质效。加强了涉密网络安全保护,启动了360度无死角执法监控和指纹识别准入系统,确保执法规范及办案安全。

提升警务技术保障水平。发挥法警、技术业务保障职能,开通办案安全应急救护绿色通道,保障办公办案等六大平台运行。法警大队通过了“全国编队管理示范单位”检查验收及自治区检察院办案工作区复检认证,法警工作连续五年排名全市第一。

八、持续加强内外监督,全力提升司法公信

加大纪检监察强度召开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签订大会,抓好“两个责任”落实;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强化党内监督,完善内控机制。开展环节干部述职述廉和新任职干警廉政谈话,对干警遵章守纪、检风检容形成常态化管理和督察;创新廉洁教育形式,通过局域网发布廉政警示语、小故事、以案警示等300余期完善领导干部干预、插手、过问具体案件的记录、处置工作。

强化业务监管力度建立统一受理、全程管理、案后评查、综合考评的案件集中管理机制。以管理精细化提升办案规范化,严把案件进出关口,案管中心受理案件1067件,退查案件199件。全程动态监督案件办理,发布办案期限预警业务督察通报审核备案法律文书1429份,对333件案件进行质量评查。连续4年开展抽样评估及“回头看”工作,自身执法办案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跟踪落实,以整改为抓手提升案件质量。完善和规范检委会运行机制,提高议案、议事效率。

拓宽外部监督维度。坚持党的领导,强化接受监督意识,及时向区委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重要事项,向区人大常委会作检务公开专项报告和工作汇报3次,并逐项落实反馈审议意见。办结人大常委会交办信访案件2件。向代表委员推送专题微信600多条,赠阅《检察日报》500多份,发送工作信息106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代表委员实地视察侦查监督工作走访代表委员,征求对检察改革、公益诉讼等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梳理反馈。

2016年,我院被最高检察院评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被自治区党委、政府评为“自治区级文明单位标兵”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被最高检察院评为“先进集体”并通报表扬,被自治区检察院评为全区先进基层院并在大会上作经验介绍。基层检察院八化建设评比中,我院以全市单项第一的成绩被自治区检察院评为“管理科学化信息化单位”。各类检察信息被国家级、自治区和市级新闻媒体报刊登载80余篇。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区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是区人大、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监督、关心和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全体干警向各位代表和委员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看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与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不相适应的突出问题:一是服务和保障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受司法体制改革影响,个别检察人员缺乏理性思考,执法理念有待进一步调整三是检察业务发展不均衡,部分创先争优工作成效不够明显;四是执法不规范问题还未能完全杜绝。对此,我们将继续努力加以解决。

2017年工作安排

新的一年,区检察院将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包头市第十二次党代会和本次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紧紧围绕区委和上级院工作部署,牢牢把握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公平正义、保障安居乐业的总任务,加强和改进新时期检察工作,为和谐生态、宜业宜居新东河建设提供更加专业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创新发展理念,服务发展有新贡献

围绕我区5431”发展定位,在服务保障大局中出“检察真招”,提供针对性、实效性更强的司法保障,在依法严惩经济犯罪的同时,严密关注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新动向,充分发挥维护稳定职能,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依法及时做好息诉罢访和矛盾排查化解,让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保障平安东河建设。

二、强化检察职能,法治建设有新业绩

强化民生和生态检察,把打击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刑事犯罪、服务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上来抓。贯彻中央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部署,抓好查办职务犯罪工作,重点打击民生领域的贪污贿赂和渎职犯罪。注重职务犯罪预防,打造女检察官讲堂品牌和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基地,前移法律宣传阵地,帮助未成年人阳光健康成长,推进法治东河建设。

    三、完善诉讼监督,司法公正有新成效

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构建新型检警、检法、检律关系;加大对公安派出所、刑警队刑事侦查活动“触底”监督力度;加强民事诉讼监督、支持起诉、民事公益诉讼工作;推进刑罚变更、财产刑、刑事强制措施执行监督,防止脱管漏管虚管;加大两法衔接力度,加强案件双向咨询和业务交流,提升监督水平,维护司法公正

    四、坚持从严治检,队伍建设有新进展

抓好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推进检察队伍职业化、专业化、正规化进程,开展“忠诚、干净、担当”为主题的专项行动,制定“一专多能”人才培养计划。落实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增强检察人员的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打造公正文明廉洁的检察队伍。

    五、接受监督制约,检察工作有新作为

坚持党的领导,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诚恳听取意见、建议,不断改进检察工作。畅通检务公开渠道,强化全媒体时代检察宣传、舆论引导和法治文化传播工作,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和舆论焦点,加强与社会公众良性互动,增进群众对检察机关公正司法的理解和认同,充分保障代表委员对各项检察职能的了解和监督,推动检察工作发展。

各位代表,2017年,东河区检察院全体干警将在区委和市院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部署,主动担当,凝心聚力,高效履职,推动检察工作朝着跨越式发展目标迈进,为打造平安、稳定、和谐的现代化新城区作出新的贡献

 

关于报告中专用名词的解释

1、【公益诉讼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检察院在部分地区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的决定》和《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方案》,针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造成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行政机关。内蒙古为全国13个试点地区之一。

2、【“四个+”模式】东河区检察院为了实现检察监督与服务全方位触底延伸,探索出“四个+”模式,分别是“纵向+横向”,夯实全方位监督的“主阵地”;“专业+综合”,担当无缝隙对接的“护航舰”;“覆盖+网格”,形成化解矛盾的“减压阀”;“公开+宣传”,充当全透明引导的“传声筒”。

3、【五位一体】为拓宽群众信访举报渠道,12309”举报电话、远程视频接访系统、互联网网络举报平台、来信、来访五种信访线索收集渠道相结合,构建起“五位一体”的新型接访平台。

4、【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指对不服政法机关法律处理意见、以信访形式表达诉求的,由律师作为第三方,听取信访人诉求,有针对性地做好释法析理、提出处理建议、引导或代理申诉等工作,促进案件得到依法公正处理,实现息诉罢访。

5、【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根据《关于全国检察机关开展“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活动的通知》要求和统一部署,开展的针对201311日至2016630日人民法院刑事裁判确定的所有涉财产刑执行案件检察监督专项活动。

6、【两微一端一站一条】是指东河区检察院为拓宽检察宣传阵地,构建起的集官方微信、官方微博、手机客户端、门户网站、新闻头条于一体的新媒体网阵。

7、【远程视频提讯系统检察机关利用网络和视讯技术,实现跨地域讯问、电子笔录制作、远程打印和同步录音录像等功能,有利于节省办案时间、人力和物力,提高办案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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