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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长谈履职|侦协办实质化运行让“协合有利”具象化
时间:2026-04-3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有力打击犯罪,构建“大控方”格局,推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下称“侦协办”)实质化运行,我院依托侦协办,创建“协合有利”品牌,以“监督共进,协作共赢”为目标,实现侦协办“协+合”共赢。2025年,我院对182起案件实质性依法介入,监督撤案34件,深层次纠正的违法监督案件数量是2024年的2.3倍,平均办案时长较上年减少43天。

我们在分析我院办案时间超过180天的案件、证据不足不起诉案件时,发现因侦查机关前期取证方向不精准、证据收集不及时或不规范,导致关键证据缺失或不被采纳。为破解该困局,2024年12月,我院依托侦协办会同公安机关召开联席会,双方就“清单案件依法介入全覆盖机制”达成一致意见,明确涉企、涉众、涉毒、“零口供”、新类型及疑难复杂等5类案件邀请检察官依法介入,开展调查、风险研判,结合涉案具体情况,提出明确的引导侦查方向。

例如在此期间,环保部门向我院移送一条污染环境案线索,该案系我院办理的第一起罪名是污染环境罪的案件,侦协办干警会同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同步依法介入。现场发现待处置的废旧电路板不足3吨且未提炼,仅凭此无法认定构罪,“污染环境类案件利润诱惑大,相关人员不至于未获利就罢手”,想到此,检察官建议公安机关以“人”为线,锁定参与人员和危险废物来源等。很快一人因提炼铝锭在广西被立案侦查,后警方顺藤摸瓜,又抓到相关涉案人员13人,经我院提起公诉,被告人均因犯污染环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至六个月不等,各并处罚金。

2025年,“清单案件依法介入全覆盖机制”实施后,我院共依法介入182次,拟定依法介入引导侦查提纲32份,监督公安机关撤案。

随后,我们通过梳理发现,仅靠依法介入不能完全解决案件证据质量问题。为切实构建以证据为中心的刑事指控体系,加强和规范补充侦查工作,我院会同公安机关建立“疑难案件‘两侦双邀’侦查协作机制”,即公安机关对审查逮捕案件的继续补充侦查和审查起诉案件的退回补充侦查,邀请检察官到现场引导补充侦查;检察机关对审查起诉案件的自行补充侦查案件,邀请侦查人员提供技术性协助和帮助。目的是将证据标准向侦查前端传导,确保侦查、起诉案件证据质量。

在办理一起非法采矿案时,犯罪嫌疑人质疑公安机关认定的重量是直接采纳第三方机构的估算报告值,辩解所有的煤矸石卖了的部分有称重记录、没卖的部分全部被扣押能实际称重,办案检察官发现估算报告值与犯罪嫌疑人供述的重量相差近一倍。检察官带着疑问来到非法采矿现场,并邀请办案民警协助现场勘验,询问知情人员和第三方机构评估人员等,最终在检警通力协作下,通过重新称重、核查交易流水、固定证人证言等证据得以清楚认定犯罪事实,犯罪嫌疑人均认罪认罚。2025年,我院通过“两侦双邀”侦查协作机制成功办理了21件案件。

与此同时,我院利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重塑侦查活动监督新方式。明确由刑事检察部主任负责,2名派驻侦协办的干警、1名检察技术部门干警及刑检部门内勤组成专班,对上架的全国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管理平台的277个刑事检察监督模型进行研究,提取各模型的监督场景、研判规则及运行所需数据要素,构建模型“规则库”,并结合我院案件实际情况及数据调取可行性,最终选定169个监督模型作为重点应用模型。

在实际使用中,我院发现“特殊人群指定法律援助权利监督模型”能有效发现法律监督线索,便向恩施州检察院推送,恩施州检察院向全州检察机关推广运用。截至目前,全州共汇集数据7939条,推送监督线索229条,书面监督106件,有力推动监督方式从“单点偶得”向“系统智掘”转变,监督效果从“个案纠正”向“类案整治”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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