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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邯郸丛台:探索社区矫正监督新路径
时间:2026-06-1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本报讯(通讯员刘帅)社区矫正对象林某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缓刑,社矫期间连续两次请假后未按时向司法所报告并办理销假手续。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检察院在开展日常监督检察工作时发现这一问题后,没有简单建议处罚,而是通过查阅档案、走访了解、核实行程轨迹,发现林某系因妻子突发重病需异地就医、往返奔波导致漏办手续,其已提出经常性跨市、县活动申请,还未获批。该院认为林某的情况符合经常性跨市、县活动审批条件,遂向社区矫正机构提出监督意见。近日,社区矫正机构依法及时批准林某经常性跨市、县活动申请,并制定了个性化监管方案。

丛台区检察院在开展社区矫正检察监督中,将监督关口从“管住人”向“治好‘病’”深度延伸。该院依托社区矫正智慧监管平台,重点筛查“判缓刑未交付”“请假外出未归”“越界报警未处置”三类异常线索,发现不规范情形及时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对发现的每一条线索,该院从主观动机、客观因素、监管漏洞三个维度剖析问题根源,建立“红黄蓝”三色风险预警机制,动态调整监管等级。此外,在监督中,该院联合社矫机构推行“三必问”谈心法——新入矫必问适应情况,遇变故必问困难需求,解矫前必问未来打算,化解消极情绪,帮助矫正对象卸下思想包袱。针对涉企社区矫正对象的经营需求,该院建议社矫机构开通外出审批“绿色通道”,简化审批程序。

今年以来,丛台区检察院通过数据比对发现各类异常线索31条,提出监督意见11份,动态调整监管等级16人,用实际行动诠释社区矫正监督的力度与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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