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网约房作为一种新兴的住宿业态,其“匿名化”“去接触化”的运营模式在为群众出行提供便利的同时,也给未成年人保护带来了监管盲区。个别经营者漠视相关规定,使得网约房成为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潜在温床。
今年3月15日,《山东省网约房治安管理规定(试行)》开始正式施行,其中明确了网约房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的行为红线——网约房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或者接待未成年人和成年人共同入住时,应当查验入住未成年人身份证件,询问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联系方式、入住人员的身份关系等有关情况。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新规落地不能停留在纸面上,必须通过常态化监督,让经营者把责任刻在心上、落在行动上。”山东省单县检察院检察长夏辉表示,考虑到网约房是未成年人易受侵害的重点场所,为推动新规落地,破解网约房监管难题,4月30日,单县检察院未检部门联合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城区派出所启动“守‘未’阳光行动”,20余名检警人员兵分三路,直奔县城网约房集中区域,采取“不打招呼、直奔现场、逐户敲门、逐人核验”的方式,重点核查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时是否登记身份信息、询问监护人联系方式及同住关系,是否排查可疑情形并及时报告。
在某商圈周边的网约房内,联合工作组发现有2名未成年人同住,登记信息中未记录监护人联系方式及同住关系说明,经营者以“太忙没来得及问”为由进行辩解。检察官当场指出其违规之处,并解读新规条款,明确告知相关法律后果。
在另一处网约房,联合工作组敲开房门后,发现3名未成年人正在蒙头睡觉,房间内酒味明显,地面散落着烟头、空酒瓶和外卖盒。经核查,前台仅登记了1名未成年人的身份证信息,未询问监护人联系方式,也未核实另外2人的身份,经营者坦言“未坚持核实忘带身份证的同伴信息”。
当日,联合工作组共巡查网约房27家,核查入住人员信息86条,其中涉及未成年人信息13条,发现违规接待、未登记监护人信息等问题5处。公安机关当场开具责令整改通知书4份,对1家违规经营者给予警告处罚,对7名经营者进行现场训诫,要求立即整改、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我们不仅要‘查问题、堵漏洞’,更要‘传法治、强意识’。”夏辉介绍,联合工作组将巡查现场变为法治课堂,向经营者解读新规中关于未成年人保护的条款,阐明未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可能面临的刑事风险,并以真实案例予以警示。同时,联合工作组发放了《网约房经营者应知应会》宣传折页,提炼“三问一报”(问与同住人的关系、问入住事由、问家长是否知情同意,发现可疑立即拨打110报警),帮助经营者快速掌握核心要求。当日,27家网约房经营者均签署了未成年人保护强制报告承诺书,承诺履行强制报告义务。
一次突击行动只能管一时,长效机制才能管长远。单县检察院与县公安局以此次行动为契机,建立四项长效监管机制,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从“集中整治”向“常态守护”转变。这四项机制包括:实行弹性监管模式,精准排查未成年人入住隐患;每季度召开检警联席会议,互通涉未成年人案件数据与监管难点;建立线索闭环处置机制,确保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线索24小时内移送、7日内反馈;分批开展网约房经营者专题培训,实现法治宣传全覆盖,确保人人知法履责。
“未成年人保护没有旁观者,每一间网约房都应成为未成年人的‘安全屋’。”夏辉表示,下一步,单县检察院将持续深化与公安机关协作,常态化开展“守‘未’阳光行动”,完善长效监管机制,紧盯监管薄弱环节,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织密未成年人保护法治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