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包头市东河区人民检察院 本网站已支持IPv6网络  
当前位置:首页>>基层检察要闻
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李微微决定逮捕
时间:2025-02-1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十四届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原副主任李微微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李微微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责任编辑: 贾欣然]


东河检察微信
东河检察微信
东河检察微博
东河检察微博
法律法规
  友情链接

最高人民检察院

正义网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包头市人民检察院

 
版权所有: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东河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包头市东河区兴航路 电话:0472-4619309 0472-4619316
技术支持:正义网 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