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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检察机关依法对田中俊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时间:2026-06-1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日前,山东省聊城市原一级巡视员田中俊涉嫌受贿罪一案,由山东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淄博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田中俊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淄博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田中俊利用担任东阿县委副书记、副县长,阳谷县委副书记、县长,阳谷县委书记,聊城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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